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相关规定,年假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1. 累计工作时间决定年休假天数: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 年假的折算方法:
年假的折算基于职工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
4. 新入职员工和离职员工的年假计算:
新入职员工: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全年应享受天数;
离职员工: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全年应享受天数 - 当年度已休天数。
5. 如果单位未安排员工年休假,需按员工日工资的300%补偿未休年假天数。
6. 员工自愿放弃年假的情况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劳动法规定整理得出,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