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器械无证经营或使用的处罚,具体措施如下:
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没收,同时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件: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维护医疗器械市场的秩序,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