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后落户的办理程序如下:
使用医院开具的孩子出生证明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开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此过程最好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办理,并且要起好名字后办理,没有名字则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开具介绍信(一般只需要女方的),并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面签字盖章。一般找单位上的妇联主任办理。
拿着介绍信和盖过章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
到要落到的父/母单位(例如,孩子要跟父亲落户,就到父亲单位)的户籍协管员那里开具落户介绍信。
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落户介绍信、要跟随落户人的户口到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携带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是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如果父母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如果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如果在广州上户口,需要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广州户籍,并且按照广州的户籍政策进行办理。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量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手续,以免影响户口的正常办理。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