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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奎专栏丨释放法律效能,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1 00:53:00    

冯奎(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理事长)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治理正式迈入法治化新阶段。这部首次以基础性法律形式为民营经济 “立规矩、划底线”的里程碑文件,填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空白,它以“破题者”的姿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更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以往,民营企业在实际经营中会遇到一些现实挑战。该法则严格遵循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预防和制止垄断、不正当竞争及行政权力滥用行为;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禁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排斥民营经济组织,切实拆除横亘在民营企业面前的不合理门槛。

这部法律涵盖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完整覆盖企业从设立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链条,助力民营企业既能“轻松入场”,也能“依法在场”,还能“体面退场”,以此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当前,这部法律备受关注,也因为它直面痛点,是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具体痛点的“解题者”。该法通过强调民营企业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从而让民营企业能够安心发展。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同时,下一步的配套措施,也值得关注。例如在一些具体条款方面,如涉及生产要素、公平竞争等,还需明确技术参数、准入条件等可操作性细则,可考虑用动态清单管理、负面清单等立法技术,将原则转化为执行单元。在一些环节的量化方面,还需要更加细致。

在政策协同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有效实施,也需要多领域政策的协同发力。例如,税收优惠政策与金融扶持政策应相互配合;产业政策要与法律导向一致,共同引导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政策需打破壁垒,形成合力。只有确保各项政策同频共振,才能让法律效能得到充分释放,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营经济发展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期待在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各方协同推进下,这部法律能持续释放制度红利,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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