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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劣电子烟披上“奶茶杯”“可乐罐”的外衣后,竟然盯上了未成年人。日前,重庆市江津区的一家环保发电企业内,2万余支伪劣电子烟及原材料被无害化集中处置销毁,江津区检察院全程现场监督。
近年来,电子烟受到一些年轻人追捧。2022年6月,某公司负责人邹某从中嗅到商机,转行干起了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的勾当。
2022年11月,江津区烟草专卖局在执法巡查中发现,邹某的下家刘某在网络上非法销售非国标电子烟。2023年1月,江津区公安局、烟草专卖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调查。同年1月16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江津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经查,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邹某等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和销售电子烟制品,通过网络销往多个省市,其中“奶茶杯”等产品主要面向学生群体出售,涉案金额达260万余元。2023年6月,该案被移送至江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邹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管理秩序,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2024年7月,经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0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另案处理)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判决生效后,邹某未主动退赃和缴纳罚金。江津区检察院又联合该区法院、公安局、烟草专卖局,从前期冻结的邹某银行账户中进行强制扣划。截至目前,全部赃款及罚金共100万元已执行到位。
“这些‘三无’电子烟外观时髦,受到不少年轻人追捧,其中‘奶茶杯’等产品更是主要面向学生群体销售,侵犯了未成年人权益。”办案检察官介绍。
如何对扣押的伪劣电子烟及原材料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流入市场?怎样从源头上防止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江津区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协商,明确先对劣质电子烟产品及原材料碾压粉碎,再以火电厂无害焚烧的方式对涉案物品实施集中销毁。下一步,该院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遏制电子烟市场违法犯罪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
原稿点击:奶茶杯、可乐罐?这些“三无”电子烟,千万别碰!-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