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烟台公安机关共接有效报警14640起。刑事警情中,侵财类和诈骗类所占比重较大,诈骗类警情中,网络刷单是本周的防范重点。
5月14日,市民高某某报警称,在家中网上刷单被诈骗3000余元。
5月15日,市民李某某报警称,在家中网上刷单被诈骗7700元。
公安机关提醒
犯罪分子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发送兼职“刷单”可赚钱的信息,一旦有人联系,就会发送购物链接,在小笔金额“刷单”成功后,他们很快返还小额“报酬”。待受害人连续多次“刷单”或者“刷大金额单”时,就会立刻拉黑“消失”,受害人的本金、“酬金”全失踪。
所有网络兼职刷单全是骗局!
要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泄露个人信息。一旦被骗,要及时报警。
来源:烟台公安
责任编辑:杨云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