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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推出“校园餐”举报奖励制度,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6 16:48:00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近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驻马店“校园餐”举报奖励管理制度(试行)》,旨在通过构建“全民监督”网络,鼓励师生、家长、公众及内部员工共同参与,及时排查和消除校园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守护校园餐桌安全。

多途径举报,搭建监督“高速路”。该制度为市民提供了便捷多样的举报渠道。市民可通过12315(全国统一平台)、12345(市长热线)电话举报;也可发送邮件至zmdxyspaq@163.com(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zmdsjyjtwyz@sina.com(市教育局);还可通过信函,寄至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驻马店市金水路60号)、驻马店市教育局学生发展中心(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八层812室),或者直接寄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教育管理部门。所有举报信息将依托12345、12315投诉举报平台统一登记,并迅速分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明确举报范畴,聚焦安全“风险点”。该制度详细列出了16项校园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举报奖励范围,涵盖了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从无证经营、使用过期原料,到加工高风险食材、售卖隔夜饭菜,再到场所卫生不达标、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全方位保障校园餐饮食品安全。

严格奖励条件,确保公平“有依据”。获得举报奖励需同时满足多个条件:要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违法事实或线索,并提供关键证据;举报内容此前未被监管部门掌握;经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结案并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愿意配合调查。同时,制度也明确了奖励实施原则,如同一线索奖励首报人、联名举报协商分配奖励等,还规定了6种不予奖励的情形,确保奖励公平公正。

细化奖励标准,激发监督“新动力”。奖励标准依据线索价值和案件性质分为三个等级。重大违法案件中,一级举报按罚没款5%奖励,不足5000元给5000元;二级按3%,不足3000元给3000元;三级按1%,不足1000元给1000元,上限100万元。一般违法案件,一级按案件货值6%奖励,不足2000元按2000元;二级按4%,不足1000元按1000元;三级按2%,不足200元按200元,上限1万元。提供有助于提升管理水平线索的,给予100—500元奖励。

规范奖励流程,保障权益“不打折”。奖励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和发放。案件结案后15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将收到通知,由举报人申请启动奖励。案件办理部门认定奖励等级和金额,按程序审批并告知举报人。举报人需在30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励,可委托代领,逾期视为放弃。若对金额有异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此外,制度强调,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管理奖励资金,保护举报人信息。对骗取奖励或诬告行为将依法追责,奖励资金由财政保障并接受监督。该制度的出台,标志着驻马店市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迈向“主动防控 + 社会共治”的新阶段,为师生的饮食安全加上了一把“放心锁”。